財政部、住建部發文力推綠色建筑
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
日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將通過建立財政激勵機制、健全標準規范及評價標識體系、推進相關科技進步和產業發展等多種手段,力爭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
兩部門在通知中明確了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除了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還要力爭到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
綠色建筑:星級越高財政獎勵越多
發展綠色建筑并非易事。通知指出,在發展初期,以政策激勵為主,調動各方加快綠色建筑發展的積極性,加快標準標識等制度建設,完善約束機制,切實提高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
兩部門明確,將按照綠色建筑星級的不同,實施有區別的財政支持政策,以單體建筑獎勵為主,支持二星級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提高綠色建筑質量水平。
通知確定了2012年高星級綠色建筑的財政獎勵標準:二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可獲得財政獎勵45元,三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獎勵80元。獎勵標準將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進行調整。
通知規范了財政獎勵資金的使用管理,強調中央財政將獎勵資金撥至相關省市財政部門,由各地財政部門兌付至項目單位,對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獎勵資金兌付給建設單位或投資方,對商業性住宅項目,目前主要獎勵給開發企業,各地區應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購房者得益。
此外,中央財政還將支持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引導低星級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生態城區給予資金定額補助,資金補助基準為5000萬元,并對建設突出的綠色生態城區相應調增補助額度。
保障房等優先發展綠色建筑
兩部門提出,將引導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業優先發展綠色建筑,使綠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
一方面,鼓勵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建設,明確在制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時,具備條件的地區應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建造;另一方面,鼓勵各地在政府辦公建筑、學校、醫院、博物館等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建設中,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力爭到2014年,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綠色建筑獎勵及補助資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資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業傾斜,達到高星級獎勵標準的優先獎勵,保障性住房發展一星級綠色建筑達到一定規模的也將優先給予定額補助。
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科技及產業發展
兩部門明確,要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科技進步及產業發展,切實加強綠色建筑綜合能力建設。
各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支持綠色建筑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加大高強鋼、高性能混凝土、防火與保溫性能優良的建筑保溫材料等綠色建材的推廣力度。要根據綠色建筑發展需要,及時制訂發布相關技術、產品推廣公告、目錄,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要大力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各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系統推行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再利用等各項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推廣,實行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建立專門的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基地。
此外,要積極推動住宅產業化。積極推廣適合住宅產業化的新型建筑體系,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工業化基地建設;加快建立建筑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環節的標準體系,實現住宅部品通用化,大力推廣住宅全裝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