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北京、上海、沈陽等地的大火之后,對于外墻保溫材料人們是“談火色變”,而對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標準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主任宋波指出,《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1送審稿)目前還正在送審階段。
該《規范》送審稿規定,非幕墻建筑在采用外保溫系統時,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醫院、幼兒園等),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建筑,保溫材料應為A級;每層設置防火隔離帶。另外,對于幕墻式建筑保溫材料應為A級。
這項規范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與《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兩項規范融合在一起。
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的《民用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于B2級;住宅建筑高度≥100米的建筑,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其他民用建筑高度≥50米,保溫材料應為A級。
防火標準參考并接近歐洲
在中外建筑墻體防火標準的主要指標對比中,針對中外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體系,宋波做了比較詳細的比對。
宋波介紹,日本在此方面并沒有獨立的分級標準,有關建材燃燒等級的劃分主要體現在日本建筑基準法中,將材料劃分為不燃、準不燃與難燃三個等級。
歐洲將材料劃分為A1、A2、B、C、D、E、F七個等級別,除此之外還有針對煙氣生成和燃燒低落物附加等級的劃分。目前,我國GB8624-2006標準使用的建材燃燒分級標準參照歐洲EN13501(2007)制定,在分級及判定標準上要求幾乎相同。
防火隔離帶正在制定規范
在各種建筑規范中,防火隔離帶在建筑外墻外保溫中的重要作用正在被重視起來。
防火隔離帶是指設置在可燃類保溫材料外墻外保溫系統中,按水平方向分布,采用不燃保溫材料以阻止火災沿外墻面或在外墻外保溫系統內蔓延的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構造工程。 防火隔離帶是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一部分,一個完整的系統從里到外一般由墻體基層、錨栓、膠粘劑、防火隔離帶保溫板、外保溫系統的保溫材料、抹面膠漿和玻纖網格布、飾面層七部分組成,在這個系統中,要求防火隔離帶保溫板必須厚度相同,做到全面積的粘貼,而錨栓必須壓住底層的網格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副主任王新民介紹,2011年5月,成立了《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以下簡稱《技術規程》)編制組,擬定編寫大綱。2011年12月1日,編制組在北京召開了送審稿審查會,之后根據審查意見對標準內容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形成報批稿,如今正在等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審批。
《技術規程》要求,防火隔離帶要與基層墻體形成可靠連接,能適應外保溫系統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滲透、裂縫和空鼓;還要能夠承受自重、風荷載和室外氣候的反復作用而不產生破壞。
由于防火隔離帶外墻外保溫系統使用了不同的保溫材料,在具備上述耐候性試驗后,還要再進行抗風壓試驗,這樣可以提高構造做法的安全性;另外還要經過高溫淋水循環和加熱冷凍循環,查看試樣的開裂情況,從而保證防火隔離帶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可靠性。此外,設置在薄抹灰外墻外保溫工程中的粘貼保溫板防火隔離帶,宜優先選用巖棉帶防火隔離帶。
在嚴寒、寒冷地區,《技術規程》要求防火隔離帶熱阻不得小于外墻外保溫系統熱阻的50%;在夏熱冬冷地區,防火隔離帶熱阻不得小于外墻外保溫系統熱阻的40%。
《技術規程》還要求,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納入外墻外保溫工程中,與外墻外保溫系統同步施工,不應該在系統中預留位置,然后再粘貼防火隔離帶保溫板。另外,巖棉帶應采用界面劑或界面砂漿進行表面處理。在最后工程驗收環節中,施工單位應提供防火隔離帶外墻外保溫系統的耐候性檢驗合格報告。